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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服务内容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皖教电〔2015〕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安 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包括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和安徽教育管理公共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自2014年上线运行以来,在促进教育管理现代 化、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应用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目前,两平台经不断优化,已面向全省提供资源服务、空间服务、管理服务、互联互通支撑服务四类公共服 务。现将有关两平台的服务内容与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两平台已有的功能,各地无需重复建设,要充分利用两平台提供的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常态化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应用。

二、各地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力度建设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配备师生用计算机、应用软件、教学资源及其他信息化设备设施。

三、个别地区已建的平台或应用管理系统,要严格按照《安徽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开发API接口规范(试行)》进行改造,接入两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四、各市、县(区)、学校在充分利用平台资源的同时,可以利用平台提供的机构空间开发制作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学校开展的探究课、本校优秀教师的微课以及优秀学生学习经验分享的微课(或微视频)等资源。

联系人:杨晓伟(省电教馆、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电话:0551-62166787;陈自洋(省教科院),电话:0551-62638302。

附:《安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服务内容与建设规划(试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8日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0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