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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编制本地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 

  教育部的职责是:统筹规划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制定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组织开发教育管理信息化核心系统,建设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指导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通过政策与技术规范引导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模式,规划建设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核心内容包括建设省级教育数据中心;部署国家核心系统;开发符合本省教育管理现状的通用系统;形成省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推动本地区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    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依托部署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的国家核心系统与省级通用系统开展应用,支持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在本区域内教育决策、业务管理、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工作的重点放在统筹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本区域学校教学与管理提供公共应用平台,在系统建设、整合、应用、运维及人员队伍等方面全方位服务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做好国家核心系统和省级通用系统的对接,建设本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和通用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遵循教育部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相关工作要求与规范(见《指南》附录),并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本省经济、社会与教育发展状况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2015-2020),明确省内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并指导本地区与学校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动本省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在制定地方教育管理信息化规划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从建设、应用、服务、保障四方面入手,要特别注重体制机制建设,特别注重对各类教育机构的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特别注重与上级系统的联通,特别注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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