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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指南》在教育管理信息化总体目标之下还提出了四个具体目标?这四个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教育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更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不断完善的工作。要做好教育管理信息化,使得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要从建设、应用、服务和保障四方面入手,四管齐下,齐头并进。因此《指南》在总体目标之下还特别提出了针对此四方面的四个具体目标。这四个具体目标,建设目标可以理解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直接目标,保障目标可以称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基础目标,而应用目标和服务目标是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根本目标。将应用目标和服务目标称为根本目标是因为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包括设施的建设、环境的建设、系统的建设)只是实现根本目标的手段,管理信息化最终是需要通过不断地“应用”来服务我国的教育。《指南》阐述了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五方面的应用前景,就是为了打开各主体的应用思路,真正将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潜在价值释放出来。此外,由于中国教育的实际,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包括各类教育机构)主要还是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的。《指南》之所以在应用目标之外还定出了服务目标,就是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基层意识、服务意识,以各类教育机构以及每一位教师、学生的需求为本推进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管理信息化真正融入中国的教育肌体,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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